所谓“4V”是指“差异化(Variation)”、“功能化(Versatility)”、“附加价值(Value)”、“共鸣(Vibration)”的营销组合理论。
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在描述企业的定义时曾这样说,企业的宗旨只有一个定义,这就是创造顾客。
从表面看,企业向不同的顾客提供的是同一种商品,但实际上,顾客所买的可能是根本不同的东西。
同样是买汽车,有的购买的是纯粹的交通工具,有的则更附加了地位、声望这些车外之物;同样是买服装,中老年人注重更多的是冬暖夏凉这些功能,而年轻人则可能把款式和是否流行作为首选内容。顾客对商品看法的差异决定了他是否作为最终消费者。
而从生产者来讲,产品是否为顾客所欢迎,最主要的是能否把自己的产品与竞争对手区别开来,让消费者一见钟情。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创造顾客就是创造差异。
有差异才能有市场,才能在强手如林的同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差异化营销正是迎合了这种需要。
所谓差异化营销就是企业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生产出性能上、质量上优于市场上现有水平的产品,或是在销售方面,通过有特色的宣传活动、灵活的推销手段、周到的售后服务,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起不同一般的良好形象。
对于一般商品来说,差异总是存在的,只是大小强弱不同而已。
而差异化营销所追求的“差异”是产品的“不完全替代性”,即在产品功能、质量、服务、营销等方面,本企业为顾客所提供的是部分对手不可替代的。
为了形成“鹤立鸡群”,差异化营销一般分为产品差异化、市场差异化和形象差异化3个方面。
①产品差异化是指某一企业生产的产品,在质量、性能上明显优于同类产品的生产厂家,从而形成独自的市场。以冰箱企业为例,海尔集团满足我国居民住房紧张的需要,推出小巧玲珑的小王子冰箱;美菱集团满足一些顾客讲究食品卫生要求,生产出美菱保鲜冰箱;而新飞则以省电节能作为自己为顾客提供服务的第一任务,从而吸引了不同的顾客群。
②形象差异化指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和CI战略而产生的差异。企业通过强烈的品牌意识、成功的CI战略,借助于媒体的宣传,使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从而对该企业的产品发生偏好名市场差异化是指由产品的销售条件、销售环境等具体的市场操作因素而生成的差异。大体包括销售价格差异、分销渠道差异和售后服务差异。
第二,功能弹性化。一个企业的产品在顾客中的定位有三个层次:一是核心功能,它是产品之所以存在的理由,主要由产品的基本功能构成。如手表是用来计时的,手机是用来移动通话的。二是延伸功能,即功能向纵深方向发展,如手机的贮存功能、与电脑联通上网功能、移动股市行情反映功能,甚至于启动家庭智能电器等功能。它由“单功能 - 多功能 - 全功能”的方向向前发展。三是附加功能,如美学功能等。
总之,产品的功能越多其所对应的价格也越高(根据功价比原理),反之亦反。
功能弹性化是指根据消费者消费要求的不同,提供不同功能的系列化产品供给,增加一些功能就变成豪华奢侈品(或高档品),减掉一些功能就变成中、低档消费品。
消费者根据自己的习惯与承受能力选择其具有相应功能的产品。20世纪八九十年代,日本许多企业盲目追求多功能或全功能,造成的功能虚靡使功能缺乏弹性,而导致营销失败就是典型。
第三,附加价值化。从当代企业产品的价值构成来分析,其价值包括基本价值与附加价值两个组成部分,前者是由生产和销售某产品所付出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所决定,即产品价值构成中的“C+V+m”。
后者则由技术附加、营销或服务附加和企业文化与品牌附加三部分所构成。
从当代发展趋势来分析,围绕产品物耗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活劳动消耗在价值构成中的比重将逐步下降;
而高技术附加价值、品牌(含“名品”、“名人”、“名企”)或企业文化附加价值与营销附加价值在价值构成中的比重却显著而且将进一步上升。目前,在世界顶尖企业之间的产品竞争已不仅仅局限于核心产品与形式产品,竞争优势已明显地保持在产品的第三个层次——附加产品,即更强调产品的高附加价值。
因而,当代营销新理念的重心在“附加价值化”。
为此应从三个角度入手:
①提高技术创新在产品中的附加价值,把高技术含量充分体现在“价值提供”上,从技术创新走向价值创新。
②提高创新营销与服务在产品中的附加价值。高附加值产品源于服务创新与营销新理念。许多企业已清楚地认识到,开启市场成功之门的关键就在于顾客满意,而针对于顾客满意的“价值提供”则更强调服务创新。服务创新能力不但是衡量企业能否实现消费者“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标志,而且也是衡量企业自身能否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预警器”。
③提高企业文化或品牌在产品中的附加价值。在新世纪,消费者表面上看仍是购买企业产品的使用价值,实质上是购买企业的价值;表面上看是消费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实质上是消费企业的文化。
因此才有了“海尔产品的价格不是产品价值,而是企业价值以及由此导致的不轻易降价”一说,也因此才出现同样是杂交稻种,袁隆平的杂交稻种即使价值高些,人们也乐意购买的“名人”与“名品”效应。
第四,共鸣。共鸣是企业持续占领市场并保持竞争力的价值创新给消费者或顾客所带来的“价值最大化”,以及由此所带来的企业的“利润极大化”,强调的是将企业的创新能力与消费者所珍视的价值联系起来,通过为消费者提供价值创新使其获得最大程度的满足。
消费者是追求“效用最大化”者,“效用最大化”要求企业必须从价值层次的角度为顾客提供具有最大价值创新的产品和服务,使其能够更多地体验到产品和服务的实际价值效用。
这里所强调的价值效用,实质上就是消费者追求‘德求满足”的一种期望价值和满意程度,是企业对消费者基于价值层面上的一种“价值提供”,这种“价值提供”构成了价值创新的核心内容。
因此,只有实现企业经营活动中各个构成要素的价值创新,才能最终实现消费者的“效用价值最大化”,而当消费者能稳定地得到这种“价值最大化”的满足之后,将不可避免地成为该企业的终身顾客,从而使企业与消费者之间产生了共鸣。
纵观国际市场竞争,在现代产品价格构成中,由“价值提供”所构成的价格愈来愈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价值提供”从更深层次上提高了企业的竞争能力。
价值创新的着眼点就是将企业的经营理念直接定位于消费者的“价值最大化”,通过强调“尊重顾客”和建立“顾客导向”,为目标市场上的消费者提供高附加值的产品和效用组合,以此实现向顾客让渡价值。
顾客让渡价值是指顾客整体价值与顾客整体成本之间的差额部分。顾客整体价值包括顾客从购买的产品和服务中所期望得到的全部利益(产品价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和形象价值)、顾客整体成本除了货币成本之外还包括非货币成本(时间成本、精力成本和精神成本等)。
顾客让渡价值的实现要求顾客所期望得到的全部利益(顾客整体价值)在价值量上要大于顾客所花费的全部成本(顾客整体成本),即产生整体上的消费者剩余。
因为每一顾客在消费产品和服务时都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顾客的购买行为是在对成本与利益进行比较和心理评价之后才发生的。
因此,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仅要创造价值,而且更要关注顾客在购买产品和服务时所倾注的全部成本。只有顾客整体价值达到最大化后,顾客才乐意倾注顾客整体成本的全部;而企业也只有在“价值提供”上达到顾客要求时才能获得顾客整体成本的全部,从而使“利润最大化”,达成供求双方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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